“一带一路”主要国家商标注册和维权流程介绍(缅甸)

发布日期:2026-07-02 10:10:03   来源 : 哎呀好网    浏览量 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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缅甸商标注册和维权流程比较研究报告 

一、国家概况 

缅甸位于中南半岛西侧,是东南亚陆地面积最大的国家,自然资 

源极为丰富,包含矿产、林业、水利、海洋、油田等等,政局总体保 

持稳定,法律制度虽尚不完备,但在逐年改善。中缅两国山水相连, 

胞波情谊源远流长。中国是缅甸第一大贸易伙伴、最大的进口来源国 

以及最大的出口市场,同时也是缅甸第二大投资来源国,双边经贸合 

作互补性强,市场潜力广阔。

2013-2019 年中缅双边贸易数据 2) 

 

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、中国驻缅甸大使馆经济商务处、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、谢国 

祥(中国驻缅甸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参赞),《对外投资合作国别(地区)指南-缅甸(2019 年版)》“参赞的 

话”。 

中国一带一路网:各国数据,

国家 

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情况 

单位万美元 

投资行业 

2017 

2018 

2019 

缅甸 

42818 

-19724 

-4194 

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、采 

矿业、建筑业。 

(表 12017-2019 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情况 3) 

二、项目基本内容 

本研究项目将从以下几点具体介绍当地商标注册和维权流程 

(一)商标基本制度 

(二)商标授权制度 

(三)商标确权制度 

(四)商标维权制度 

三、各程序名称说明 

由于各国法律与制度各不相同,且各国官方语言不同。因此,某 

一程序在各国的称呼亦有所区别。为了统一说明,也为了本项目的读 

者可以更好理解相关程序,本项目对标国内商标制度,对所涉及的各 

个程序的名称及其主要内容定义如下: 

商标授权程序:为了获得商标专用权保护,申请人向当地知识产 

权主管机关提出的相关程序,如商标注册申请、对知识产权机关的决 

定进行申诉的程序,等。 

商标确权程序:在商标授权过程中,通过行政申请的方式对商标 

权利的设立产生提出不同意见的主张,如商标异议、商标无效宣告, 

等。 

商标维护程序:为了维护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性或及时性所进行的 

程序,如商标权利人注册信息变更、商标专用权转让、商标专用权许 

 

中国商务部:2017 至 2019 年度《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》。

可授权使用、商标专用权延展,等。 

商标维权程序:商标权人为维护商标专用权而对商标侵权人采取 

的对抗性的民事侵权程序。 

官方意见:知识产权主管机关对注册申请提出的审理意见,包括 

形式性的审理意见,如对商标或商品描述的修改建议等;以及实质性 

的审理意见,如引证在先商标权利驳回注册申请的意见等。 

商标复审:商标申请人针对知识产权主管机关的审理意见所予以 

的相应修改答复或提出抗辩意见主张的程序。 

异议申请: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间内,第三人认为该初步审定 

商标注册将侵害其个体权利或公众利益,向知识产权主管机关提出的、 

要求禁止该商标核准注册的申请。 

第三方观察意见:第三人认为商标注册将侵害其个体利益、行业 

利益乃至社会公共利益,向知识产权主管机关提出的、要求禁止该商 

标正式注册的意见。 

四、缅甸商标注册和维权流程比较研究 

(一)商标制度概况 

1.商标立法概况 

根据 1908 年《登记法案》,缅甸现行的商标保护制度为登记制度。 

2019 年缅甸颁布第一部《商标法》(The Trademark Law),根据规定 

商标制度转变为申请在先的原则,填补了缅甸商标法的立法空白。 

但是,截至 2020 年 11 月 30 日尚未正式生效。 

缅甸截止 2020 年 12 月 31 日尚未加入《马德里协定书》,也未加 

入《马德里议定书》。 

2. 商标事务主管机构及主要职能: 

机构设置 

职能 

缅甸知识产权局 

负责专利、商标等的审查 

知识产权法院 

审理知识产权相关诉讼案件 

海关 

知识产权的进出口保护3.官方语言:缅甸语 ��� 

(二)商标授权制度 

1.可注册及不可注册的商标类型 

1.1 可注册的商标类型 

文字商标、图形商标、立体商标、全息图商标、颜色组合商标等。 

1.2 不可注册的商标类型 

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 

2.商品分类依据及对商品描述的要求 

商品分类基于第 11 版尼斯商品分类表。 

3.商品类似的判断标准 

以尼斯分类表的规定对商品之间是否类似进行判定,同时辅以市 

场中的关联表现,综合评定商品之间的关联度。 

4.商标审查标准 

4.1 绝对理由 4: 

4.1.1 缺乏显著性 

4.1.2 标志仅描述商品或服务的类型、质量、数量、用途、价值、 

产地、生产时间或其他特征,与他人注册商标或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 

4.1.3 违反公共秩序、道德、宗教信仰以及缅甸的文化传统 

4.1.4 成为现行表达中的通用表达或成为传统惯例的一部分,并 

在商业领域中被实际使用 

4.1.5 使公众或商界产生混淆的 

4.1.6 使用国家的国旗、国徽或其他标志,国家规定的表明实施 

控制或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,质量认可标志;或国际组织的旗帜、徽 

章、或其他标志、全称或缩写 

4.1.7 与缅甸加入的国际条约中所核准保护的标志相同或近似 

4.2 相对理由 5: 

4.2.1 与他人在先注册或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,且指定 

 

Trademark Law, Article 13 

Trademark Law, Article 14 

4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近似 

4.2.2 未得到他人或依法成立的组织许可,使用该标志可能侵犯 

他人个人权利或依法成立的组织的名称或名誉 

4.2.3 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 

4.2.4 该商标申请存在有恶意 

4.2.5 与他人在先注册或申请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,且 

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近似,会误导相关消费者 

4.2.6 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,与驰名商标指定不类似的 

商品或服务,但商标表明与驰名商标的持有人有某种联系且商标的使 

用会影响驰名商标的商业利益 

5.商标注册流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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